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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2-22 来源:电能管理

  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日,市委巡察组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大方面28项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18项问题已整改到位;10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光智同志对巡察反馈意见格外的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上率下、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打赢问题整改“攻坚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会议后,局党组格外的重视,立即把推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班子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效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相结合,将执法管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融合,做到日常工作与整改工作同步推进。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光智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形成了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室(单位)落实、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6月份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台账,针对反馈存在的4个方面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90条;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是加强督导调度,提高整改效果。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调度,确保逐项落实到位。实行闭环式管理,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完成时限,责令限期整改。针对整改完成问题,强化跟踪问效,严肃整改纪律,有效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1.关于“对习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没有学懂弄通做实”问题

  (1)针对“市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未学习国务院和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两级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全面准确、深刻理解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思想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完善学习计划,抓牢思想阵地建设。将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文件列入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探讨,以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夯实理想信念。6月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第8次学习会上,学习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培树过硬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制定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五比五看”活动提升干部思想能力作风的实施方案》,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树立“依法管理城市、服务就是管理”理念,增强“机遇、进取、担当、市场、全局”五种意识,坚持“严、真、细、实、快”五种作风,深入开展“五比五看”活动,深化准军事化管理,提升队伍的执行力、凝聚力,向思想转变要动力、向改革创新要活力、向队伍建设要实力,恪尽职守、创先争优、履职担当。四是自觉对标对表,护航营商环境。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制定法治培训计划,分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培训活动,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掀起全局学法、用法的热潮,不断的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与法律素养。严格“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运用教育、劝导、指导等手段处理问题,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严格执行“免罚清单”,以规范的服务取代简单的执法,保护合法、打击违法,用规范执法维护法治和公平的营商环境。

  (1)针对“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担当精神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履行政治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集体研究决策。二是科学配备下属单位班子成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通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辖属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目前,环卫中心配备班子成员7名,市政中心配备班子成员7名,园林中心配备班子成员5名,有关人员已调整到位。三是停发环卫津贴。环卫中心于4月份开始停发环卫津贴,今后不再发放。进一步明确了发放超龄离岗补助人员的详细情况,根据不一样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避免引起群体事件。四是规范门面出租。环卫中心报请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出租房屋做测量评估,7月底按程序在网上进行了公开竞拍,公开竞拍出租房13处,竞拍成功10处并签订合同,其余3处清退。五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补助发放标准,组织市政服务中心退还超发安全奖。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各执法中队认真学习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信用修复的程序、步骤。制作了信用修复办理流程明白纸,在局网站显要位置处进行了公示。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编印《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汇编》《常用执法检查要点》《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土地管理法律和法规政策选编》等执法必备法规,方便执法人员参考使用、熟练掌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管理事务。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对门店招牌设置实行承诺制办理,业主能自行到辖区中队填写“安全承诺表”后即可设置;执法人员加大巡查频次,主动靠上服务、提前介入,上门核对填写“安全承诺表”。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设置规范、安全管理须知、应尽事项和应尽责任,对门店招牌设置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合理合法、合规设计和施工。针对新建楼盘沿街商铺的招牌设施设置,提前告知研发企业或物业公司做好整体设计的具体方案,确保风格统一协调。四是办好惠民实事。深化“规模增绿、均衡布绿、见缝插绿”园林绿化行动,全力开展公园游园、口袋公园建设,目前已完成公园游园7处,口袋公园27处,节点绿化25处,生态街巷提升25条,景观小品6处。五是强化细节服务。组织市政中心及时维修市民公园、龙泉广场的直饮饮水机,不定期更换滤芯,方便群众饮用水需求,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3)针对“引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破解工作难题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织密管理网格。按照合理疏导,有效遏制,管控得力的原则,建立科学管用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深化执法队员、市政、园林、环卫“四员合一”网格化管理模式,对网格内的事项、部件做全面梳理,责任到人、到点、到物。在关键节点处设置“综合执法岗亭”,实行日常管理网格化、集中整治全员化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强市容秩序整治提升。全力整治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十乱”现象,消除城市“脏乱差”。开展凌晨整治行动,对新华街、书院街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整治,清理流动摊点5600余处次。三是强化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增设公益景观小品及公园广场大型公益广告16处,增设垃圾箱体公益广告130余处;督导施工围挡、沿街门头电子显示屏等设置公益广告1200余处;清理耳朵广告30余处,橱窗广告2000余处,条幅广告260余条;重拳整治“小广告”,采取落地查人、行政罚款、通讯停机、监督清理等多项措施,已立案查处5起违法乱贴小广告行为。四是督导“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制作悬挂“门前三包”责任牌3000余块,印发《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3500余份,督导沿街企业和事业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协议,督导沿街企业和事业单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提升城市环境秩序。五是打造智慧管理平台。高标准建设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建立市、镇两级智慧城管基础平台,实现全域覆盖。普查城市管理部件23万余个,安装高清摄像头120余个,实现了由“人管”到“智管”的转变。加强日常巡查维护,近期对2处损坏视频监控来更换。六是常态化开展市政设施维护。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为契机,开展市政设施大排查大维护活动,维护所分为沥青道路维修组和人行道、广场地面铺装维修组;照明管理所分为白班和夜班,全力抓好市政设施维修工作。七是强化园林绿化建设。制定《滕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滕办发〔2022〕8号),滕州市《2022年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规划》(滕创园办发〔2022〕1号),计划全年新增绿地138万平方米以上,任务全部细化分解到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目前已新建改建各类绿地139万平方米。八是创新工作机制。成立“两法衔接”办公室,会同市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案件研讨会,加强重点案件办理,目前已对部分案件集中研讨并形成一致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各执法中队认真学习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管理办法》,各执法中队完善了案件台账,月月统计梳理。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专班推进。按照《开展化解清理历史积案实施方案》,对于已具备结案条件的按照办案程序,尽快完善结案程序,及时完成归档;对于不具备结案条件的,进一步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提出指导处理建议。三是加强研讨分析。针对未结案件情况,按照分类研讨、一案一议、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视频会议、专题研讨、下发指导意见的形式,统筹推进案件清理工作。先后召开线上、线次,与相关办案部位一同研究,逐案分析研判,提出处理解决的建议。四是全力推进积案化解。结合案情和当时立案背景,依据法律规定,针对洗煤厂、村民自建住宅、无证KTV等集中立案而未办结的案件,下发了4份指导意见,对可以结案的情形进行了说明,有效指导类似积案化解工作,共清理积案370件。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体制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对局《双随机一公开细则》做修改完善,下发各部位学习贯彻,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认识。积极与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和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协调,在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设立了平台账号。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了执法人员信息;建立了执法对象库,已将相关市场主体信息导入系统。拟定执法检查计划,按时开展抽查工作,将检查情况录入平台系统,抽查结果在局网络站点进行公示。二是加强对接协调。结合工作职责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接,督促一线执法人员按照平台要求及时录入执法检查对象信息。三是强化联合执法。围绕意识形态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与文旅部门联合,共检查各类文化、旅游经营单位230余家次,查处违法出版物400余册,立案查处10余件;加强规划执法,配合建设工程放、验线余次,立案查处违规违法案件6起,有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交警大队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车辆违法停放、违法占道专项整治的通告》,开展违法停放专项整治行动,张贴违法停车温馨提示3万余张。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完善《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定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关于公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的通知》,规范执法同步音像记录,进一步修订法律文书,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压实工作责任。遵循同步摄录、集中管理、规范归档、严格保密的原则,由各执法部位明确一名执法人员专门拍摄、保管音像资料,在电脑中明确单独区域存放音像资料,并在移动硬盘中留存复制件。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购置了磁盘保管柜,定点存放。对入库的音像档案开展定期安全检查,确保音像档案安全。

  721工作法”实施方案》,以“为人民管好城市,为人民公正执法”为宗旨,全面实施“721”工作法,办好绿地公园建设、智慧停车等惠民实事,贴心服务解决70%的问题;突出市容秩序、违法停放、餐饮油烟污染等难点问题整治,规范管理解决20%的问题。二是规范执法程序。突出重点执法,解决10%的问题,将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有机融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让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更有精度、深度、温度,全力打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赢在中层”干部上讲台活动,以讲促学,营造“学思悟践”的良好氛围。组织并且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等专题培训班,不断的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针对一线执法、案件办理等不同岗位需求,开展专项培训。

  2021年12月收取的3个单位交纳的城市挖掘道路修复费,已于2022年6月全部返还给交款单位。三是规范收缴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道路挖掘审批手续,代收的挖掘修复费全部上交市财政账户。四是坚持靠前服务。对提出挖掘道路申请的单位或个人,提前告知有关政策和办事流程,热情服务,讲清政策,做好答疑解惑,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2.

  380余部、执法记录仪150余部,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公示执法依据、执法权限、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执法部位配备法制员,所有行政执法决定实行两级法制审核,完善集体研究机制,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三是规范案卷管理。以“精细管理大提升”活动为抓手,开展综合执法“大攻坚”,执法部位建立完善案卷分类登记台账,一月一统计、一月一整理,梳理案件办理进度,确保依法按期结案。加快执法案卷整理、归档进度,完善执法案卷,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宗旨意识。常态化开展理论、法律、作风、军事等七大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为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二是加强准军事化管理。严格执行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和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军事化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加强人员着装管理,将执法人员着装情况纳入日常绩效考核,提高执法队伍形象。三是严明工作纪律。认真践行“一您好、二敬礼、三亮证、四服务

  (管理)”的文明执法“四步曲”,严禁执法队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使用不文明语言和粗暴行为。四是严格督察考核。加强局风队纪督导,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服务质量,做到执法有温度、管理有温情。

  11处应拆除的案件,局积案清理化解工作专班召开专题研讨会议,相关执法部位依法按程序完善案卷材料,按程序送达相关执法文书,加治宣传力度,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配合的依法按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7个已拆除或复耕,4个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结案。二是对于54家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已依照法定程序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取缔决定书》,依法责令其关闭。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022年6月16日,我局向市文旅局发送《关于对失信主体认定和失信惩戒的移交函》(滕综执移字〔2022〕65号),由文旅部门实施失信主体认定、信用惩戒。目前,54宗案件已全部结案。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日常执法巡查全覆盖。对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线索后,符合立案规定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到位。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坚决做到移送、移交,力争对每宗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做到查处到位、申请人民法院到位、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二是加强监测系统运用。以卫片执法监管为抓手

  ,充分运用“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系统”平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预警”。三是狠抓“三违”治理。严查违法建设、违法开采、违法占地,今年上半年,共制止违法建设行为90余起,拆除违法建设5400余平方米。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程序。完善并认真执行《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不在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场的,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员见证并证明。二是完善执法文书。制作先期证据保存和查封扣押等执法文书,填写《证据保存登记表》,由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接收的,在《证据保存登记表》中注明。三是明确扣押期限。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1.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2.需要检测、检验、鉴定的,送交检测、检验、鉴定;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采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4.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物品;5.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查封、扣押或者没收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将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退还当事人。逾期未采取相关措施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允许超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能延续,但是延长期限不允许超出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四是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对证据保存和查封扣押法律和法规的专题培训,使执法部位熟练掌握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程序、流程等。同时也加强督导检查,察觉缺陷及时纠正。3.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重新梳理工作流程,制定《征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征收纪律、征收程序、票据管理、票据使用、现金管理等内容,完成了新的文件修订。二是设立缴费过渡公户,统一归集费款。组织收费人员集中学习垃圾处理费征收相关文件、开展廉政教育,提高综合素养,加强收费台账维护。三是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梳理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督导环卫管理服务中心完善工作制度,杜绝人情收费、征收费上交不及时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严格执行公车派车单管理审批制度规定,加强对部位公车停放管理,不定时进行抽查。二是重新摸底登记。环卫中心下发了《关于对办公用房、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中心所有办公用房进行摸底登记。三是开展评估竞拍。环卫中心报请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出租房屋做测量评估,

  7月底按程序在网上进行了公开竞拍,公开竞拍出租房13处,竞拍成功10处并签订合同,其余3处已清退。四是加强燃油管理。对车辆安装油料流量计,车辆每次加油油料误差控制在2%以内,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加强车辆维修管理,现已在原有维修企业基础上,进行寻优比价后,增加三家维修企业,提高了维修效率。

  65项工程,已全面完成现场验收。其中,26项市政设施工程已完成验收交接,其余工程因不同程度存在着质量缺陷,暂不具备接收条件。待建筑设计企业整改完毕后再进行联合验收,具备接收条件后,立即履行接管手续并做好日常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合乎条件的园林项目移交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改措施,针对存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多年不进行审计结算问题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成立了工作专班,对以前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加快审计进度,今后完工项目及时结算。二是针对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不规范、工程结算不及时等问题,成立招投标专项工作小组,加强施工劳务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劳务分包程序,严格公开招投标,签订劳务分包协议。

  3月29日,对执法人员来优化门店招牌设施设置专题培训,下发了有关培训资料,对店招设施实行承诺制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进行了详细讲解说明;6月28日,再次对门店招牌设施设置进行了专题培训,对承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来进行了更详细的讲解,同时就店招设施承诺制实行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答疑和研讨,会后下发相关培训资料方便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8月18日,针对巡察反馈店招设施设置方面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对中队有关人员再次进行了调度和培训。二是逐步的提升服务效能。对门店招牌设置实行承诺制办理,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主动靠上服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核对填写“承诺表”,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设置规范、安全管理须知、应尽事项和应尽责任,对门店招牌设置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合理合法、合规设计和施工。

  2000份,执法人员上门宣传,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设置规范、安全管理须知、应尽事项和应尽责任,同时将《温馨提示》挂到局官网,广而告之,方便群众浏览查阅。二是提前介入。依据门店招牌设计规范标准,指导招牌设施设置符合位置、材质、规格等规定;设置明白纸,让申请单位提前熟悉流程,缩短办结时限,提高满意度。三是转变作风。秉承靠前服务、热情服务原则,提前告知涉企审批服务项目当事人相关政策及办事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四是提升服务意识。针对水、电、气、热等民生工程抢修,允许边抢修、边,为施工单位提供便利条件。对接行政审批服务局修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一次办好告知书”,并已在滕州园林官方网站和滕州园林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开公示。4.

  1)针对“上轮巡察整改报告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仍然不彻底”问题。

  4月份停发了3月份的环卫津贴,今后不再发放。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补助发放标准,组织市政服务中心退还超发安全奖。

  1)针对“对属于街道管理的背街小巷、施工围挡内侧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督导检查机制。督导各街道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全面加强对背街小巷、村居及市场化保洁公司日常作业的监管、考核。二是加大日常督导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与所属街道对接,责成其整改,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派发督导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记入考核成绩。三是实施精准考核。将“双随机、一公开”落实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中。同时,对已考核的村居、路域、镇域进行随机复核,成绩列入本次考核镇街总成绩。先后完成月度暗访

  1)针对“对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道路破损、绿化苗木等公共设施存在维修不及时问题”问题。

  20座公厕的墙面维修粉刷工作及损毁排污管道的更换工作,完成19座垃圾中转站除臭喷淋设备的维修工作,确保环卫设施高效正常运转。二是组建市政设施专职巡查队伍。加大对市政道路、桥梁、路灯等设施的巡查力度。健全排查及抢修机制,对于损坏的市政设施,提升抢修速度,确保市政设施的安全运行。三是持续加强园林绿化管养。按照创城标准要求,对新纳入城市管理的园林绿化集中开展卫生清理、绿化补植工作,使长期疏于管理接近荒芜的绿地焕然一新。针对今年干旱少雨的高温天气,采用租赁社会车辆、加班加点、连轴运作的方式进行抗旱保绿,每月完成浇水2.5万吨,绿地面积近716万平方米。开展行道树补植补种工程,对城区缺株死亡行道树进行补植补种,对文昌路原有干枯行道树杨树更换成法桐。开展行道树修剪示范路打造工程,对龙泉路、北辛东路、荆河路、府前路、新兴路、杏坛路行道树法桐进行高标准规范修剪,完成修剪3200余棵。3.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各基层管理所为主体、督察室为主导的市场化保洁监督考核体系,每天由各基层管理所中层干部、各市场化保洁公司项目经理轮流值班巡查,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班子成员带头践行“马路式”办公,随机对城区道路、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卫生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巡查督办工作机制,全力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整体保洁水平。二是督促各市场化保洁公司严格执行“一天两普扫”工作制度,加大对人行道和慢车道的普扫力度,不断提高次干道卫生保洁标准;用好用活现有中小型机械化冲洗车辆,每周对人行道、慢车道进行循环冲洗,进一步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提升城市洁净度。三是督促各市场化保洁公司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加强对保洁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其文明作业,严禁保洁员以清理烟花爆竹为由索要财物(烟、糖、钱)的行为,并要求迅速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名保洁员、考核员,坚决杜绝“喜钱”不文明现象,不断提高综合素质。4.

  1)针对“申请单位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后,办理占用或挖掘施工的周期较长;申请单位与园林管理服务中心签订苗木移植协议并缴纳移植费用后,园林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绿化苗木及配套设施移植,将净地交付申请单位的时间和流程不够优化,办理时间较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对于急需办理挖掘审批的特殊情况,先予以同意施工,事后依规依法帮助企业完善手续。二是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提前告知当事人有关政策及办事流程,靠前服务,最大限度的缩短审批时间,为施工方及公司可以提供便利条件。三是压缩办理时限。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涉及苗木移植审批服务事项整改要求,在确认市财政局专户收到绿化苗木移植费用后,

  1)针对“2021年9月,学院路西段路灯损坏致使部分道路无路灯照明长达6个多月”和“2021年12月,群众通过市长信箱反映上善公园篮球场存在安全隐患,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对群众诉求敷衍塞责,极不负责”问题。

  ,组织平台办理人员再次学习市委办公室、市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五比五看”活动提升思想能力作风的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实现作风大转变。按时高效办理群众反映问题,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办理,按期办结。

  1)针对“认为党风政风改善和政治生态优化取决于政治、社会大环境,担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不够强”问题。

  “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部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局属各基层党支部运用违纪党员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警示,教育警示党员干部时刻做到严守纪律规矩,把党纪党规当做带电的高压线、警戒线,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三是开展明查暗访。严查顶风违纪问题,对局属各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2.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局年度考核“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指标内容,列入局属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基层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方面、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考核,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局党组运用谈线

  次,警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严防“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筑牢党内监督第一道防线日,局党组召开了“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谈心谈话和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各党组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做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树立底线思维。坚持超前防控,立足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职责职权,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通过风险排查、制定制度、贯彻执行、检查监督、调整完善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局机关科室及各执法中队共排查风险点18个,市政管理服务中心排查风险点17个,园林管理服务中心排查风险点19个,环卫管理服务中心排查风险点33个,均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四是开展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谈话。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二组与局46名年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为年轻干部敲响廉洁“警示钟”,把好成长“方向盘”,系好自律“安全带”,督促年轻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干净干事、清白做人,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将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把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一是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事项,坚决杜绝“整改交卷”思想,及时总结经验,长期坚持,抓好巩固提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要持续跟踪,统筹深入推进,真正让群众看到巡察整改的明显变化。二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服务意识,营造忠诚担当、务实重干、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工作氛围。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制度要抓好落实,对工作推进中发现需要修订完善的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常态化建设,建立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管权管人管事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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