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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龙王湾研发基地一期投资超41亿
发布时间: 2023-12-07 来源:行业新闻

  报来《湛江湾实验室龙王湾研发基地一期工程节能报告》和《关于做好湛江湾实验室龙王湾研发基地一期工程节能工作的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8〕127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上述材料来了程序性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湛江湾实验室龙王湾研发基地一期工程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有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你单位的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总投资413934万元,项目总规划面积约29.48万m2,建设用地约22.88万m2,其中,科研园区用地20.68万m2,公寓用地2.26万m2。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8.07万m2,其中科研园区总建筑面积12.95万m2,人才公寓总建筑面积5.12万m2。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55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费量2004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费量7.24万立方米。项目能耗量对湛江市完成能耗“双控”目标的影响较小。

  三、请你单位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本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指南》(2018年本)自行组织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备我局和坡头区发改局。

  五、请你单位按照节能承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我局将视情对项目组织现场抽查,核查项目节能报告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并视情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并且开展节能监察。如发现未履行节能承诺,以虚假材料通过节能审查等情况,我局将撤销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并视情将相关失信行为通过“信用广东网”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需延期或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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